- 编号:201508230953002722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李宗徽
我父亲今年50岁,宁陕县城镇户口,一直没有办过城镇医疗保险,请问现在能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如果能请问在宁陕什么部门,具体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来信日期:2015-08-23
- 处理情况:
-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9-21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9-30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李宗徽咨询办理城镇医疗保险一事的回复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宁人社函[2015]134号
李宗徽: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对你来信中关于如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一事答复如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先参保,后享受”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整体缴费,实行参保年度制管理。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6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财政补助300元;其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360元/人。完残(一、二级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一、二级智残人;一级精神病人;多重残疾人)及三无人员(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经资格审验后可免费参保。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安康市社保政策相关规定,新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照片四张;4、城镇低保人员、重残人员提供残疾证明、领取低保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如资料准备齐全,可在户口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缴费,如果你父亲户口所在地为城关镇,缴费地点在文化大厦11楼,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处理时间:2015-11-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 我要评论:
-
- 用户:
- 评论: *
- 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