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1509260400049249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李生
你好请问宁陕可以给7座新车上户吗
来信日期:2015-09-26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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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9-30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10-11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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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7座新车上户”问题的回复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宁公交函[2015]16号
李生:
我大队收到你通过“县委书记、县长信箱”来信询问“是否可以给7座新车上户?”,现答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条规定以及公安部公交管【2014】219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免检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李生的7座新车不属于免检车型,按照规定要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才能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目前我县没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具备办理7座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如需办理可以到石泉、安康等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县市去办理7座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10月8日
处理时间:2015-10-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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