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1412280313424692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邓乐辛原武装部门口随意摆地摊无人问更别说管了,创卫才过去几天。这种不纳税的三无产品严重危害公众的健康和我们纳税人的权利,望追查,也希望工商部门加入进来杜绝三无产品危害老百姓。
来信日期:2014-12-28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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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4-12-30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1-28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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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邓乐辛反映原武装部门口随意摆地摊问题的回复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邓乐辛:
你向县长信箱反映“原武装部门口随意摆地摊应该管管”的来信收悉。我办立即安排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查处,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我办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2014年12月29日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取证,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编号201442号),责令按相关要求限时改正。
2、限时改正到期后我办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原武装部门口所设摊点已整改到位。
3、在今后的执法巡查中我办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对此路段的巡查力度和次数,发现问题将及时查处并将积极配合工商和药监部门对“三无”产品的查处工作。
宁陕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处理时间:2015-01-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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