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1501060448297271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彭珺
领导你好。关于2014年度退役的士兵我县在就业方面有何安排,还有相关的技能培训何时能开始,作为退役士兵希望能了解一下。
来信日期:2015-01-06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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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1-06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1-21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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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民政局关于退伍军人彭珺就业咨询的回复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宁民函[2015]3号
彭珺:
你通过宁陕网站“县委书记、县长信箱”2015年1月6日咨询2014年退役的士兵我县在就业方面有何安排,技能培训何时开始的信访件收悉,现根据有关政策,复函如下:
你于2009年12月入伍,2014年12月退出现役。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规定:2011年冬季以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并享受以下相关待遇。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地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3、退役一年内可参加免费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你属自主就业对象,可享受这三项待遇。(1)一次性退役金。在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给本人。(2)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在次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待省市资金到位后我们将及时发放,确保在2015年7月底发放到位。(3)职业技能培训。你在来我局报到时已填报了技能培训申请表,申请了汽车驾驶专业。现我局已在积极准备此项工作,待全县退役士兵全部提交完技能培训申请表,整理分科目与培训学校联系后,2015年3月份即可开学。届时我局会电话通知你,请提前做好准备,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技能培训。
特此复函
宁陕县民政局
2015年1月13日
处理时间:2015-01-13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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