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1502061159545109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童宁
宁陕县筒车湾镇一户村民在修建西汉高速路时房屋被补偿拆迁,该房屋具体位置在漂流公司广场边高速路桥底下,现在该村民购买了大量钢筋水泥,工人已经开始施工,向政府举报,这种已经被高速公路占用拆迁,不办手续又在高速路桥底下修建房屋合不合法?
来信日期:2015-02-06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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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2-06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3-05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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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群众反映筒车湾漂流公司广场边违法修建房屋的回复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宁国土函[2015]20号
童宁:
首先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月6日县政府办转交你向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筒车湾漂流公司广场边违法修建房屋”信访件收悉,我局当日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2003年西汉高速集团将廖代斌在筒车湾镇许家城村漂流公司广场旁高速路桥下方的三间老房子征收,并按规定对其三间两层的房子进行了补偿后,廖代斌自行拆除了两间,剩余一间及楼道因与邻居房屋相连,未拆除。2015年2月初,廖代斌在其未拆完的一间老房背后占用空场地15.64平米新建房屋,打算夏天漂流公司开业后向游客卖水。
二、处理情况
我局于2015年2月6日向廖代斌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送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该户已停止施工。我局将联系住建局、筒车湾镇政府依照相关法律及职能对该事件作出进一步处理。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25日
处理时间:2015-02-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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