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1504100432377563您的来信:
- 来信内容:来 信 人:陈绪梅
位于新城区党校路口的建房施工队,竟然昼夜施工,噪音相当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烦请有关部门制止其夜间施工,还居民一个安静的夜晚。谢谢!
来信日期:2015-04-10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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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4-11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5-10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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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陈绪梅投诉新城区建房噪声扰民问题的复函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宁环函[2015]22号
陈绪梅:
你投诉新城区党校路口的建房施工队昼夜施工噪声扰民一事已收悉,现将现场查处情况函告如下:
4月15日,我局监察大队对被投诉的建筑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造成噪声扰民的是宁陕建司上街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部。
4月9日该项目部,对上街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进行三号楼一层框架混凝土浇筑时,由于施工工艺需要不能停顿,所以连续施工约38小时。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对宁陕建司上街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部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环违改字[2015]15号),要求其不得进行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 22时至次日6时),并于4月17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宁陕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处理时间:2015-04-2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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