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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505260238005794您的来信:
来信内容:

  2013年10月份,宁陕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陕分公司在各小区张贴公告,要求于2013年12月24日钱交清天然气安装费用,否则,责任自负。但是,我们安居楼小区住户于2013年11月交清了所有费用,但是截至目前,没有任何单位、任何人、任何工队前来给安装相关设施,中途找了公司一次,说是马上给装,现在也不知道天然气在归哪个部门管啊,收钱的时候是支气办跟着一块儿,现在他们也不管了,收钱都两年了也不说安装也不说退钱,弄的感觉那钱跟丢了似的,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却出现这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钱虽不多,但是却折射出有关部门给群众办事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啊!是不是要付诸于法律途径解决才行?我们保留诉讼的权利!

来 信 人:胡勇
来信日期:2015-05-26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5-29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各单位信息公开 部门处理, 于 2015-06-26 之前处理完
处理情况: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胡勇反映安居楼小区天然气安装问题的回复

宁住建函[2015]100号

胡勇同志:
  你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宁陕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有关天然气安装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位于安居楼小区天然气入户安装的问题,2015年6月8日县住建局派工作人员与天然气宁陕县分公司人员一道登门入户与你进行了当面沟通,当时安装该小区单元楼时因你不在与你联系你在外出差未能进行入户安装。近期将安排施工队组织实施入户安装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9日

处理单位:各单位信息公开
处理时间:2015-06-16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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