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博365官网关于拟征收城关镇关一社区和朱家嘴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 索引号: | XZF-gtj---2017-04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单位信息公开 |
| 公开日期 | 2017-06-12 | 关键词 | 征收 集体 土地 |
| 公开目录 | 文号 | 宁政土征告[2017] 2号 |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
根据《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宁陕县城县城总体规划》,为更好地优化和配置我县教育资源,拟征收城关镇关一社区和朱家嘴村28亩集体土地建设宁陕县第二小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与朱家嘴村交界的水井湾。
二、拟征地地类:耕地、林地。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耕地13万元/亩(按县政府确定的县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四、拟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未主动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征地补偿、拆迁的具体工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日博365官网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