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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1月30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委副书记、人大主任马宝剑,副主任马先友、刘家华、余永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泽勇,县政协副主席郑吉友,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新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储选举,县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交通局、农水科技局、卫计局、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马宝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今年一至十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对县“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视察报告;审议通过了《宁陕县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试行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人大监督,用活用好预算资金。要进一步强化脱贫领域的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彻底消除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移民搬迁资金“趴窝”“挪窝”现象,确保国家稽查和“国考”不出问题。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按照十九大报告的新要求,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全力推进安全住房、道路改造、通讯升级、通水通电等民生项目,高质量兑现年初县两会上许下的承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三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代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激励代表干事、提升代表形象,打破代表“终届制”,构建代表“能进能出”良性循环机制,确保代表履职的有效性和正当性,防止偏离人民利益和人民之权的轨道。四要牢记使命宗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秉公用权、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宁陕追赶超越、绿色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录入:人大办 责任编辑:姜娟


